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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
1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 2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 3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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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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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常见问题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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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怎么办?
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伤害,仍然有权要求单位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应当在员工受伤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在1个月内没有提出,受伤职工自己或者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申请。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所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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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以何为计算基数?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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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职务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 “ 执行职务 ” ,是指驾驶员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行为,其行为是受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 ( 委派人 ) 认可的。 驾驶员受伤的,还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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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
一、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2、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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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的界定
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 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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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该交通事故可否"私了"?
什么样的事故可以“私了”?新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即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这就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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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 “122” 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