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解除无固按期限合同?
作者:骆军军律师
哪些情形可解除无固按期限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前提的;
(三)劳动者严峻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轨制的;
(四)劳动者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划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铺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由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划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出产经营发生严峻难题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职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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