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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度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的通知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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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劳部发[1993]276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仲裁员,均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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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山区社会保险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萧劳社险〔2008〕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提高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保障社保基金的平稳运行,现将《萧山区社会保险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大力配合,共同为我区的社会保险事业作贡献。 附:《萧山区社会保险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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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因救溺水同事身亡 劳动保障部门称不属工伤
下班后因救溺水同事身亡 劳动保障部门称不属工伤 南阳判定见义勇为遇难职工属工伤 职工李东下班后因救溺水同事身亡,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其行为不属于工伤,李东家人遂起诉至法院。日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李东应视同工伤。 2008年6月,南阳市一公司职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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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34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具体情形,但是在实践中,对此仍有许多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笔者通过本文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稍加整理,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望指正。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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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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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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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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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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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0年度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