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湘乡公安部门尽快从严惩治黑社会犯罪份子,处理办结案件
控告书 控告人:熊乐山,男,汉族,69岁,身份证号码:432522194609******,住 被控告人:湖南省湘潭市辖湘乡市(县级市)公安局 请求事项依法赔偿我因本案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依法从严惩治本案中警匪勾结的犯罪份子,及其赎职的腐败份子与其黑社会暴徒的犯罪份子。 事实和理由 我于2004年9月11日在
-
浙高法〔2017〕71 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 浙高法〔2017〕71 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
-
2017年1月17日起浙江“醉驾”入罪标准有调整
根据,2017年1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纪要》主要明确了这三点: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
-
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 浙高法[2017]12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 浙高法[2017]12号 为了更好地惩治"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经研究,就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纪要如下: 一、关于立案标准 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
-
罚金刑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是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被判刑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钱币的刑罚。刑法规定罚金是一种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刑的执行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罚金刑执行方式单一且缺乏规范性 实践中,罚金刑执行主
-
罚金的缴纳情况?
罚金的缴纳情况 摘要:罚金的缴纳主要有限期一次缴纳、限期分期缴纳、强制缴纳、随时追缴以及减少或者免除缴纳五种。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
-
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
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但是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没收财产主要是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
-
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侦查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
-
刑事拘传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是
-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
赌博罪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以娱乐为主带有赌博性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赌博行为情节不够严重的,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赌博罪的,可处管制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