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司法解释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 《邮政法》第三十八条 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
-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和审判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和审判标准 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审判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
-
酒精测试前当场饮酒难逃醉驾责任
王某与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酒足饭饱后,王某欲开车回家,朋友劝其不要酒驾,王某不听,称自己有“妙招”。回家途中,王某被设卡查酒驾的交警拦下,打开车门后,交警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立即要求其接受酒精测试。王某坚称自己没喝酒,拒不接受酒精测试,还掏出半瓶白酒当着交警的面一口气喝
-
掩饰罪行后待在现场不能视为自动投案
【案情回放】 2016年5月5日,被告人赵某在办理租房手续时,发现被害人陈某租住在该房1号隔间,遂偷偷记下了陈某的手机号码。5月1O日上午,赵某故意先后发送了“在吗,想你了”和“不好意思,发错了”的短信给陈某,试探陈某的反应。5月11日3时许,赵某三次拨打陈某的手机,发现无人回复和接听,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已于2016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4日 法释〔2016〕23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
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9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4次会议、2016年11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
-
最高院\最高检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1〕7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 2011年 2月 21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 2010年 11月 24日 由
-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条文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266条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浙江省 关于我省执行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发布部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浙高法〔2013〕257号 【发布日期】 2013-11-25 【实施日期】 2013-11-25【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法规类别】 刑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我省执行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
-
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关于印发确定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浙高法〔2013〕150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授权,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现将我省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