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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的主观条件和事件适用条件 一般累犯的刑事处罚标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1. 一般累犯的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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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新地址及咨询电话号码
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新地址及咨询电话号码 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新地址及联系电话号码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新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长城街231号(石桥路长城五金机城市场后面)公交:石桥路杨家桥站下车,长城街走到底即可。 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 咨询联系电话: 0571—85173883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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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 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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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赌博而产生的借款可以不偿还吗?
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因赌博所产生的接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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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犯罪与违法如何区分?
一、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二、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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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涉赌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范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或者到赌场赌博的; (三)采取不报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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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法律界定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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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
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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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最新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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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牌娱乐和赌博,如何区别?如何认定?
玩牌娱乐和赌博,如何区别?如何认定? 概念:赌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违法构成要件 违法客观方面: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尚和社会治安管理活动。 违法客观方面: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