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权人获得侵权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 还能否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赔偿?
作者:骆军军律师
被侵权人获得侵权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仍然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赔偿
。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这一条款直接回答了问题,即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金后,依然保留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虽然规定了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即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该条同时明确指出,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法规2
二、法律关系分析
保险合同关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独立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基于保险合同而建立的关系。而侵权责任则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这两种法律关系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保险金的性质:保险金是被保险人基于保险合同应得的权益,其获得并不以是否从其他途径获得赔偿为前提。因此,即使被保险人从侵权人处获得了赔偿,也不影响其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
侵权赔偿的全面性:侵权人应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这些赔偿项目与保险金并不冲突,被保险人可以同时获得。
三、实际操作建议
保留证据:被侵权人在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以及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这有助于支持赔偿请求并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分别主张权利:被侵权人需要分别向保险公司和侵权人提出赔偿要求,并按照各自的程序进行理赔和诉讼。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应如实告知是否已从侵权人处获得赔偿;在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时,应明确要求赔偿的项目和金额。
避免重复获利:虽然被侵权人可以同时获得保险赔偿和侵权赔偿,但应确保不会因此重复获利。例如,如果保险金已经覆盖了部分损失,那么在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时,应扣除已获得的保险赔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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