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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定增法律实务兼上市公司定增的比较分析
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发行须由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书面意见,因此新三板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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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四董事回避表决议案
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四董事回避表决议案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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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定向增发法律实务解析
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定向发行制度 (一)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 《业务规则(实行)》4.3.5:“申请挂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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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增程序中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第二章“法律意见书的必备内容”第七条规定,律师应在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本次股票发行的下列(包括但不限于)事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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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审议中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的说明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审议中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星期 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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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收购业务规范
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业务解析明确,五类机构和自然人不能成为挂牌公司的收购人。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为法人,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涉及以下行为的机构和自然人不能成为挂牌公司的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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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定向发行规则细化 持股平台认购受限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就定向发行中持股平台的认购进行了细化明确。 此前,证监会非公部通过问答形式发布了监管要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股权清晰、防范融资风险,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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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分层制度,挂牌公司必知三个问题
分层后将会带来什么? 一、成长机会。分层制度实施后,企业将获得品牌背书和美誉度,好的企业能够更容易被挖掘出来,更多的政策能够让更优质的企业来获得更多的机会。此外,流动性也将极大的改善,更多优质公司会加入。 二、投资机会。分层制度本身就是要服务投资者,当然服务投资者的过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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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发布: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适用有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的一些内容的解释,明确了,今后在200人以内的员工持股平台,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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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 ——定向发行(一)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 ——定向发行(一) 一、申报材料中“申请人最近 2 年及 1 期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具体要求? 答: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 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申请定向发行行政许可需要提交挂牌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