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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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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出走,妻子可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离婚
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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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与人同居离婚应付精神赔偿吗?
分居不等于离婚与人同居者有错应担责. 《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基于此,本案涉及两方面的法律问题。 其一是关于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权。《婚姻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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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在何种情况下适用?
按《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如果被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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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遗产应如何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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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种类?
遗嘱的种类一般包括公证遗嘱、自书 遗嘱、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几种,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不能作为遗嘱见证 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 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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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中的法律误区
领事结婚登记,通常是指一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在不违反接受国法律规章的前提下,应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派遣国法律规章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相应证书的活动。从理论上讲,外国驻华使领馆主管领事官员(简称“外国领事”)与中国驻外使领馆主管领事官员(简称“中国领事”)一样,可应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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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014年/2013年超生罚款标准(供参考)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即超生),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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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再分婚前财产要依据双方协议约定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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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