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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顺序
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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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出现,继承权丧失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 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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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继承恢复请求权?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受侵害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恢复其合法继承权的法律活动。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以恢复自己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物权为目的的诉讼活动。因此,只有当侵害实际发生时或发生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通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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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构成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 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三)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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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如下权利及义务: (一)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 (二)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 (三)继承有请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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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关系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向民政部门登记;第二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签订书面协议;第三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公证。 凡是收养弃婴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到民政部门登记,经过登记收养关系即成立。 除以上两种人的收养以外,社会上的收养,如由父母、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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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上述规定,明确了在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无子女是收养人应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是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因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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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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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中有关问题的认定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的、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决定,但由于种种原因,遗嘱中可能缺少或欠缺,或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遗嘱继承作了如下规定: 一、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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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有什么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最后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