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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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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②人身权不可继承; 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 ④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⑤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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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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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须区分遗赠扶养与附扶养义务赠与
现实生活中,有些拥有一定财产的孤寡老人为了老有所依,往往会以赠与财产作为条件,与受赠人签订生养死葬的协议。因内容不同,协议可分为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这两种不同的协议会产生迥然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不能认清二者的区别,就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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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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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和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主要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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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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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执行遗嘱?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可以开始执行。遗嘱一般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有数人时,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委托某一个或某几个继承人执行自己的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委托遗嘱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应以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从真正体现遗嘱人意志出发来共同执行遗嘱。 为了能够公正、正确地体现遗嘱人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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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l)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 (2)继承人、受遗赠人。这些人和遗嘱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即这些人是和遗产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关系的人。他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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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由什么人负责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采取必要的行为和必要的程序,去实现遗嘱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是: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编制遗产清册,并应宣布;当事人没有异议时,把遗产按遗嘱要求进行处理。 执行遗嘱,负责分配遗产的人叫遗产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