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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为止?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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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2011〕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 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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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取宫内节育器的,如何享受休假?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答: 休息2天。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假期自手术之日起计算,同时实行多项计划生育手术的,多项手术假期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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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妇女上节育环是否有休假?
您好: 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障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 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假期天数。 余杭区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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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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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省政府令第174号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吕祖善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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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法释〔2011〕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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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子女抚养费有无诉讼时效?
答: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血亲关系,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决定的。请求给付抚养费虽然涉及一定的财产权益,但主要是身份利益,故一般未成年人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因此,《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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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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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