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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存法则(2)企业与试用期内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
企业与试用期内的员工解除合同的操作 实践中,一些企业对试用期的员工不满意,但因为在招聘时没有制定明确的录用条件而无法解除劳动合同,使试用期这一法律保护措施对企业失去了作用。 另外,经常还有这样的情形发生,例如,对试用期内患病的员工、怀孕的女员工等特殊群体如何来合法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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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颁布时间】 2010年10月28日 【实施时间】 2011年07月01日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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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最近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马上就要签定劳动合同,想问一问签定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社会生活千变万化,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当事人的情况也非常复杂,我国《劳动法》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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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问题法规总结
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与以前的法律有较大差别,导致部分劳动合同跨越新旧法律的劳动者难以计算自己的经济补偿数额,为便于大家对这个问题的了解,笔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简单进行总结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前(2008年1月1日前)相关规定 (一)劳动者可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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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问: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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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等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 (1)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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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局咨询电话和地址
杭州市劳动局 咨询电话:0571-87916407 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42号 杭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724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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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王志坚是一名商场营业员,最近商场搞店庆,全场商品打折促销,他们每天四点上班营业、中午不休息,晚上十点闭店下班。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连续一个多星期。 活动结束,王志坚提出了加班费的问题,但最终加班费没要出来,店领导却称不满意工作就走人。面对这种情况,王志坚决定将讨要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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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十一加班费如何计算?
今年这个“史上最复杂的假期”已经过完了,在假期中有些劳动者仍旧辛勤地“战斗”在工作岗位上,那么,对于他们的加班费应如何计算呢?应当明确的是,“补休”还是“补钱”是不能随意的,必须依法确定。 加班费标准如何确定?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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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地址变更通知
自 2010 年 8 月 9 日起,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地址将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 号路裕园公寓一幢一层搬迁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格社区商业街(下沙智格石材市场对面)。咨询电话 : 81814567 。 特此通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 2010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