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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需要的律师尽心尽力
作为一名具有综合素质的实力的律师,需要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应变能力特别迅速,这些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显得尤为突出。在过去,我们的印象中作为刑事辩护律师业务比较传统单一,无非是抢劫故意伤害之类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对刑事辩护律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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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中刑事和解适用的合理限度
当前,刑事和解的理念和制度在我国各地法院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得到了积极的适用。从实践情况来看,目前对于刑事和解在轻刑案件中的运用,已经少有争议,但对于重刑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中的运用,因其集中反映了刑事和解内在蕴涵的刑法和刑诉法价值理念上的冲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仍 存在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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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执业风险防范
一、与委托人、被告人亲属委托风险防范 1、办理刑事案件一律不得签订风险服务合同。 2、根据我国刑诉法解释及相关保密法的规定,案件审结前的案卷属于国家秘密,按照等级划分属秘密级,律师不得以复印或其他方式向委托人、被告人亲属提供。 3、律师接受委托后,一定要勤勉尽责,不得怠于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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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号) 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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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2003年1月8日 法释〔2003〕4号 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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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2.13法释[2000]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2.13法释[2000]4号)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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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从重情节
强奸罪的从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 (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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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量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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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与司法解释
[释义]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明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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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4.26〔1984〕法研字第7号) 一、怎样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