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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目录 背景介绍 现状分析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客观要件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在商业活动中使用 情节严重 行为判定 法律规定 如何区分 处罚措施 与生产、销售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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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批准逮捕
2010 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组织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行动。全市公安机关纷纷行动。 经群众举报,金山警方成立专案组对杨某等人批发假冒“LV”名牌包进行侦查,逐渐掌握了他们的犯罪事实。 同年12月20日对杨某、 林某以 涉嫌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决定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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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构成定罪量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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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构成和定罪量刑问题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工商行政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伪劣产品。所谓伪劣产品,从广义上而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的规定,这里的“产品”,应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但不包括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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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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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案件的程序
(一)人民法院受理单位犯罪案件,除依照第一审公诉案件程序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审查起诉书中是否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以及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通讯处。未按规定列明的,应当按第一审公诉案件程序第(二十四)条第2项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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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中的酌定量刑情节
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内容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指不属于构成要件内容的手段。犯罪的手段残酷、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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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一审辩护词
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本律师为依法维护李庄合法权益,特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特别申明】:本次出庭辩护,并不意味律师承认贵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只是为了避免李庄的合法权益受到二次伤害,从而依法出庭辩护。 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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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要严格审查证据
5 月 13 日 ,赵作海收到商丘市中院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人民币 65 万元。此前,河南高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系一起错案,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 5 月 30 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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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的辩护技巧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赢得满堂喝彩,但判决后当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