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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法院公开审理首例“套路贷”涉恶案
2019年10月11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毅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渑池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2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毅、聂某星与张某相互勾结,张某毅、聂某星授意张某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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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认定“套路贷”的犯罪数额-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
如何准确认定“套路贷”的犯罪数额——江苏苏州园区法院判决张如江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 裁判要旨 “套路贷”作为新型违法犯罪,司法实践中对犯罪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存在诸多争议,其中犯罪数额认定的分歧尤其突出。对“套路贷”犯罪数额的认定,可依据予以整体否定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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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证构成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判刑买假证共犯亦应罚
“办证!学历证、房产证、健康证……”这样的小广告满街飞背后,当然离不开买方需求。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相关案件审理后,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及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并处罚金。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伪造证件的购买者龙某、黄某也被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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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三部”发布指导意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年10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沈亮,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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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10月24日发布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2019年10月24日发布实施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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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类犯罪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最新版)
一、《刑法》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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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七)诈骗罪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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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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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甄别和依法严厉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在全国扫黑办的统筹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9〕11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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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检法就《关于办理“套路贷”相关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答记者问
记者: 如果前一阶段属于正常民间借贷,但在“讨债”过程中以收取“逾期费”“续期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虚增债权债务的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套路贷”? 梁健: 您提到的情形,其实是一种特殊情形的“套路”,相当于倒回到第一阶段即虚增债务的阶段。该种情形属于“套路”的一种表现,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