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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已于2012年5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7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年12月26日 为依法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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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适用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适用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 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适用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全省各鉴定机构在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时,均以本意见为准,原《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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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标准如下: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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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日发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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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盗窃罪新旧司法解释重点内容对照表
新解释 98年解释 数额较大 1千元—3千元 500元—2千元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等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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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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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自2013年5月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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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自 2013 年 7 月 22 日起施行 ) 二O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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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印发《关于确定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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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根据杭州市中级法院2011年4月26日《意见》,合同诈骗罪标准如下: 个人以2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5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以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单位以10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3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以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