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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概念及客体特征
客体特征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 公共场所 ,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指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人们生活比较频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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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其它罪的区别与联系
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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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主体特征
主体特征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在结伙寻衅滋事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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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法释〔2013〕18号,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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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现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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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等五种情况实行社区矫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自2009年起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 在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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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刑事犯罪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三、关于数额标准 (一)参照原司法解释的数额标准 55、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以6万元为“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起点标准。 56、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为1.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万元以上。 57、刑法第170条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总面值相当于人民币500元以上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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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标准
《刑法》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执行刑法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浙高法刑[1999]1号)第101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以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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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3年实施)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回避 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章证据 第六章强制措施 第一节拘传 第二节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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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根据杭州市中级法院2011年4月26日《意见》,贷款诈骗罪标准如下: 以2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5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