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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会人数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会人数的要求 按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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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人数是否一定要为奇数?
作为律师,有时会接到当事人关于董事人数是否一定要为奇数的法律咨询,关于该法律事宜的解答,显然并不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故而中国对于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并没有必定为奇数的规定。 然而,由此引发的法律思考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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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上市、定增及操作流程一览
新三板挂牌上市、定增及操作流程一览 第一章 新三板挂牌条件,流程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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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定增涉及哪些制度问题
新三板定增涉及哪些制度问题 人数不得超过35人。公司在册股东参与定向发行的认购时,不占用35名认购投资者数量的名额。在新三板的定向增资中,规定要求给予在册股东30%以上的优先认购权,在册股东也可放弃该优先认购权。 ■定价依据 定价主要是参考公司每股净资产、市盈率、所处行业、成长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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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可否在境外仲裁?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可否在境外仲裁? 可以在境外仲裁。 依据是《合资企业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合营各方没有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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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议时,关联股东是否需要规避?
股东会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议时,关联股东是否需要规避? 一、从公司法层面看,《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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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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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 颁布日期:20150105 实施日期:20150315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2015年1月5日 第一条 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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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 颁布日期:20150115 实施日期:20150115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发行和交易转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公开发行及交易 第三节 非公开发行及转让 第四节 发行与承销管理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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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度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而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