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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能否改变物业的设计用途?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能否改变物业的设计用途? 答案 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经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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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提前解除或不再续签时,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如何处理?
物业服务合同提前解除或不再续签时,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如何处理? 答案 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业主的意见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结余款项退还给业主或转交给下一任物业服务企业;原欠缴的物业服务费,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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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的房屋维修责任和费用由谁承担?
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的房屋维修责任和费用由谁承担? 答案 答: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也可以自行组织维修。建设单位在物业竣工验收前,应当一次性向所在地县级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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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决定具体事项时应当经多少比例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决定具体事项时应当经多少比例业主同意? 答案 答: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两个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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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费何时开始计收?
物业服务费何时开始计收? 答案 答: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物业服务费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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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业主管理服务收费分为几个等级,基本收费标
目前,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业主管理服务收费分为几个等级,基本收费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案 答:根据杭价服[2009]68号文件,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基准收费标准有电梯住宅分别为每月1.4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1.1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0.85元/建筑平方米;每月0.65元/建筑平方米;无电梯住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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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要添加另一方共有人,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要添加另一方共有人,如何办理? 答案 答: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5)申请报告;(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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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房产权属证书要求补发,应如何办理?
遗失房产权属证书要求补发,应如何办理? 答案 答: (1)到市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取得查档证明; (2)申请人在《杭州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3)申请人出具书面的遗失补证申请; (4)登记机关受理; (5)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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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需要多少个工作日?
问题 答案 答:已领取分证且无按揭记录的单套房产单道手续40分钟,其他1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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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案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